2026-01-30 14:10:38 | 环渤海新闻网
来源: 河北日报

河北省14个地方和单位入选第十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

我省14个地方和单位入选第十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

河北日报消息(记者 崔丛丛)近日,国家民委发布《国家民委关于命名第十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决定》,488个地方和单位被命名为第十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有效期5年。

其中,我省无极县高头回族乡、清河县油坊镇等2个地区,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东山街道育花路社区、遵化市石门镇石门一村、保定市竞秀区大激店镇大激店村、雄安新区容西片区龙泉社区、张家口市桥东区实验小学、河北石油职业技术大学、廊坊市第五小学、河北衡水中学、承德市普宁寺、磁县北朝考古博物馆、八路军一二九师纪念馆、定州博物馆等12个单位入选。近年来,全省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高举中华民族大团结旗帜,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有力推动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呈现新气象、迈上新台阶。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民委命名我省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55个。这些地区和单位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探索创建经验,在推动中华民族成为认同度更高、凝聚力更强的命运共同体上发挥了积极作用。

编辑: 刘海伦